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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贺州市平桂区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1-05-21 11:58:10   地区:广西   浏览: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考核对象必须提供由县区卫健主管部门出具的计生情况审核证明)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7月下旬)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后,由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八步区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平桂区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钟山县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昭平县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考生,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平桂区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平桂区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