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永州市新田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1-05-11 22:06:12   地区:湖南   浏览:0

  ③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④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健康码为红码者。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综合材料。

  (五)递补

  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县级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在15日内办理好聘用手续。

  六、优惠政策

  根据《新田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新委人才〔2017〕2号),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8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学历每人每月4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2.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一年的临时性住房。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新田县购买首套商品房且未享受过新田县人才引进住房优惠政策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由县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40%,第三年兑现30%,第五年兑现30%。

  3.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政府予以奖励。

  4.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可就近选择学校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个别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因工作需要,可调任专业对口的主管部门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