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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1-05-10 14:42:15   地区:山东   浏览:0

  5.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岗位的考生只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A类(卫生类)和B类(综合类)两类。

  A类(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B类(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6月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后因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岗位的考生,按实有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卫生类采用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综合类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报考研究生、副高级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参与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