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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05-07 16:49:29   地区:湖北   浏览:0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后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

  九、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要求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招聘工作各环节须遵守现场防疫规定,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在茅箭新闻网上下载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经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情况的。

  (三)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在茅箭新闻网发布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2021年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所列的内容,由茅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茅箭新闻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茅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719-8686936

  点击下载>>>

  1.2021年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应聘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doc

  3.加分申请表.xls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