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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1人)
2021-05-06 14:31:04   地区:广东   浏览:0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1)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察结束前提供);(5)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6)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7)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违反面试规定的,依规作出处理。

  普通岗位综合类、卫生类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普通岗位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试教或实操测试形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要求(附件1)。试教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实操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素养。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报考卫生类和综合类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教育类岗位人员的总成绩计算:面试为试教方式的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为实操测试方式的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分两类执行:报考教育类岗位人员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类别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报考人员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考前14天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