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考大田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大田县网络生态治理保障中心(170801、170802)岗位,考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其中涉密要害职位拟聘用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政治考察规定。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且经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并在大田县人事考试网(http://dtrsks.ly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应在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4.新招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3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提出调动,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线阅读并确认《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方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5月23日(含)之后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有效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应及时与大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8-7267091)沟通,不及时沟通的,造成无故缺考等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二)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三)报考(170701、170702、170703、170704、171301、171401、171501、171601、171701)岗位的考生,按各岗位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1个岗位。
(四)大田县人事考试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录大田县人事考试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和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7267091)。
(五)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八、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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