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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明市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5人)
2021-05-06 14:32:36   地区:福建   浏览:0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核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申请,报县人社部门批准,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核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需有学信网和学位网的认证材料)及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需有学信网和学位网的认证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3.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4.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紧缺急需专业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属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岗位,面试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的组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在职报考者面试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资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5.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部门负责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对考生资格复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政府人社部门核准聘用前的复核为准。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