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分政策
(一)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不含2018年4月27日以后迁入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户籍的考生。本县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3.5分。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三)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且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在村(社区)任职的情况说明、考核材料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或者毕业院校核实在校期间入伍的材料(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二)、(三)、(四)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作为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于2021年5月25日至5月28日(若时间变化另行通知)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由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加分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加分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余加分,由应聘人员于2021年5月25日至5月28日(若时间变化另行通知)将加分材料及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登记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材料的,后果自负。
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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