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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民族乐团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1-04-28 12:01:39   地区:北京   浏览:0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1.中央民族乐团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考试。

  2.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开考。

  3.行政部门岗位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两部分,每项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初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含7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不足5:1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复试。复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复试侧重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

  4.演奏员及演员岗位考试包括初试(专业技能考试)和复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两部分,每项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初试成绩合格分数为90分(含9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不足5:1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复试。复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各占50%),合格分数为90分。

  5.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以本人在《中央民族乐团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并进行电话通知。未进入复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行政部门岗位综合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综合考试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演奏员及演员岗位综合考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复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中央民族乐团统一要求进行。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等情况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减少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央民族乐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对自己提交的报名材料、证件信息、通讯方式等所有材料负责。如因本人未按要求提交、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以及所填信息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查看中央民族乐团官方网站(www.ccno.net)发布的信息,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未及时查看乐团官网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我单位不通过邮箱回复应聘人员任何问题。

  3.公告内未尽事宜以中央民族乐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和上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中央民族乐团

  联系电话:64984750(工作日9点半至11点半、13点半至16点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电子邮箱:rsb3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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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

  中央民族乐团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中央民族乐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