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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人民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04-22 22:00:13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在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咨询电话:0534-263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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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德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情况表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德州市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