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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三场)
2021-04-18 21:33:51   地区:广东   浏览:0

  (5)近五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录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面谈或专业试:

  (1)时间:2021年5月中旬(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2)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湖南路338号);

  (3)方式:分学科进行面谈或专业试。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健康等学科进行面谈;

  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进行专业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音乐科专业考试范围为钢琴、声乐和自选项目(即第二器乐、合唱指挥或舞蹈,美术科专业考试范围为素描、色彩,体育科专业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考试时考生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绘画颜料、体育器材等。如音乐、体育职位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录人数10倍时,则该职位可加考专业试初试,并按招录人数6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试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谈或专业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

  (1)对象:经资格审核和面谈、专业试,根据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

  (2)时间:5月下旬(具体以通知为准);

  (3)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

  (4)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三)成绩计算方式。

  1.面谈学科: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2.专业试学科:按专业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须留意报名系统的信息发布,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参加专业试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参加面谈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八、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考试防疫要求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