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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1人)
2021-04-16 16:45:15   地区:贵州   浏览:0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岗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7:00。州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7:00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的不予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在黔南州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州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少数民族加分拟采取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名考生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报考人员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必须件);

  ②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地所在县(市)征兵办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必须件);

  ③《退伍证》(必须件);

  ④部队颁发的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⑤部队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考生需在4月28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考生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的,不予加分。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类型为分类考试。分类考试的考试类别根据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下设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2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