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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定市满城区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1-04-15 10:37:58   地区:河北   浏览:0

  (2)答辩:评委小组结合应聘教师的试讲内容、试讲情况及岗位要求、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提出答辩问题。

  应聘者准备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试讲与答辩时间转换由考生自行把握,可适当提前,但总体不能超过15分钟。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教师的试讲、答辩进行打分。

  3.面试完当天,在面试地点和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职位选聘人数与考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者。

  (四)考核

  考核由选聘办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其中,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

  (五)体检

  在选聘办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选聘结果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并列时,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教体局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2021年暑假后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4.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时须出示河北省健康绿码及绿色出行码、《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场。除查验身份等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如不能出示健康绿码或有发热等症状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否则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保定第28中学:0312-5578028;

  满城区教体局:0312-7163308;

  满城区人社局:0312-7028360;

  监督举报电话:0312-7028358;0312-71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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