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新闻出版
2021年青海日报社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4-15 10:41:22   地区:青海   浏览:0

  (三)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4月19日。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的学历毕业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六)考生参加各个环节考核时,均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相应考核。

  (七)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执行。

  (八)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青海日报社门户网站(青海羚网HTTP://WWW.QHLINGWANG.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一、公开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社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省人社厅进行巡视指导。

  监督电话:0971-8457390

  十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严禁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回避的情形是:凡与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部门)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青海日报社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请考生随时关注我社门户网站,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8457677

  地址:青海日报社人事管理部(西宁市长江路5号)

  点击下载>>>

  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021年度青海日报社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docx

  青海日报社

  2021年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