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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青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9人)
2021-04-14 21:40:53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予以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试题采用山东省2021年统考试题,面试命题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发布,请及时关注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青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822718(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1.2021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