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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73人)
2021-04-12 16:43:18   地区:云南   浏览: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的公告通知。

  (四)各项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定向招聘驻西双版纳州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由西双版纳军分区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详见附件)。

  (二)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2021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名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报名、诚信参考。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0691-2120042

  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台0691-2123150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0691-2139016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0691-8930567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0691-212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