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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2人)
2021-04-12 16:43:26   地区:云南   浏览:0

  (三)面试

  1.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部岗位必须进行面试。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必须按管理权限将面试方案分别报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根据方案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如具备全市统一组织面试条件的岗位,部门、县(区)接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工作应结合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进行操作,注重提高面试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3.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模拟课堂教学、说课、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根据面试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选择适合的面试方式,可以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采取多种面试方法。

  4.面试满分100分,定向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他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的人员。

  5.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方式、面试成绩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以组织、人社部门或组织面试单位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四)各项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成绩)×100÷笔试总分}×50%+面试总成绩×5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三级、四级消防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残疾人,工作表现突出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获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和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

  (五)体检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