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凡是在面试、考察等环节递补的人员,需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某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10-64175287
邮 箱:tcmfzzxrsc@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4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1年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表w.xls
附件2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原标题: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06_412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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