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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2人)
2021-04-02 21:58:20   地区:北京   浏览:0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开招聘”专栏等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岗位申请表》、《报名推荐表》、其他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等上述证件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在综合成绩达到60分的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学习等各方面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及时关注招聘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二)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是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三)招聘咨询联系电话:010-85193022。

(四)监督举报电话:010—85193905。

附件下载:附

件1信息中心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doc

附件2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报名推荐表.doc

原标题:全国海关信息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02_412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