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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95名)
2021-04-01 21:43:52   地区:广西   浏览:0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除此以外的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及以上方可申请开考。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和中小学教师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须于2021年4月18日18:00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4月20日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9:00。

  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由报考人员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审核材料,认为一致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审核通过。

  (七)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