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财务类岗位增设财务专业考试,科目为《财会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4月24日下午14:00—16:00。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0%+《财会专业知识》×40%
3、岗位代码为0201岗位增设专业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文字能力;
岗位代码为0801、0802、0803、0804、0805、0807的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其中0801、0803岗位考察报考人员农机现场操作及维修技能,0802、0805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实验操作能力,0804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实践操作能力,0807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图纸阅读、分析及实际操作能力;
岗位代码为3302的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平面设计能力;
岗位代码为5001、5002、5003、5004、5005、5006、5007、5008的岗位增设新闻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策划等方面能力。
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0%+专业成绩×40%
4、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财务类岗位以《财会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除财务类外的其他岗位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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