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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部分市属、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长期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
2021-03-30 19:42:25   地区:江苏   浏览:0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博士报名(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

  (二)报名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考核和专业面试的方式,具体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专业考核部分,应聘人员通过PPT讲解,介绍本人的主要研究方向、科研成果以及个人科研规划等,考官可以从学术研究、专业特长、职业规划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专业面试部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两个部分分值各占考核总分的50%。

  1.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1年毕业生另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须提供<推荐表>复印件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3.专业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专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如专业考核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专业考核和专业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专业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