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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轨道交通局招聘考试公告
2021-03-30 19:44:48   地区:广东   浏览:0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工作人员薪酬待遇高于本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级人员平均水平,具体面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质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资料(扫描件)。报名的邮件主题注明“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dengtingting@huafagroup.com。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9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3.现场报名地点:香洲区银湾路1663号珠海中心大厦29楼2906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珠海市轨道交通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通过邮件报名的,需发送扫描版);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邮件报名的发送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表中从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原件用于现场查验;通过邮件报名的,将以上资料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并在参加面试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查验。

  5.资格审查:由珠海市轨道交通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具体时间及形式以通知为准。

  2.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副部长岗位比例不高于1:7,科员岗位比例不高于1:5;若进面比例不足1:3,则该岗位面试取消,具体时间及形式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上报珠海市轨道交通局理事会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被聘用者为我市法定机构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轨道交通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邓婷婷,咨询电话:0756-8930973/18819256403,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623266。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单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4.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我委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5.被聘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参加我委内部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委有权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