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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4人)
2021-03-25 22:39:17   地区:浙江   浏览:0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1年4月24日上午

  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9:00-11:30专业科目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笔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四、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其中设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先按1:5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再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的成绩并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和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技能测试

  增设技能测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制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增设技能测试项目的岗位,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