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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钦州市集中招聘人才公告
2021-03-23 22:27:43   地区:广西   浏览:0

  (四)入境的应聘人员,2021年4月9日前须按要求完成“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继续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并如实填写本人近28日(截至2021年4月9日)每日具体行程和体温检测情况,于2021年4月9日上午10:00前将每日具体行程、体温检测情况和健康管理期间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经审核,并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五)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前到达现场招聘点,学校入口处设置有体温监测点,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要佩戴口罩,出示本人的《报名登记表》有序接受体温测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亮绿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场。仅限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招聘点学校,送考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点学校或在学校门口聚集。

  (七)现场招聘点学校入口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观察室,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观察室,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如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招聘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招聘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九)现场招聘结束时应聘人员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77-3688160)

  钦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7-5987291)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0777-2868530)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777-2861605)

  点击下载>>>

  2021年春季钦州市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全国部分重点师范院校名单.doc

  2021年春季钦州市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