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应视作相同专业,境外学历专业按相似相近原则,同时纳入招聘条件。
4.招聘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招聘条件的专业名称中没有确定方向的,则专业名称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也视同符合条件;招聘条件为专业名称加括号的方向性专业,则只有此方向性专业符合条件。
5.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21年3月22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如果发现并经确认恶意注册报名的,立即取消本次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同时纳入我区人事考试诚信黑名单。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涉及本次招聘中的部分单位今后若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新招聘人员一律不纳入参公登记范围,其人事关系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送至区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75-84126753),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1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机关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2.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凡参加本次招聘的参考人员,按照防疫相关规定执行。
1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14.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4126031、84111187、85686981
附件一:2021年上半年绍兴市柯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二:2021年上半年绍兴市柯桥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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