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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淄博市市立医院(临淄区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42人)
2021-03-22 21:42:18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淄博市市立医院网站(http://www.lzqrmyy.com/)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3.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扫描PDF版)及其他相应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扫描PDF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如因去年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目前尚未取得规培证的,可提供从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查询并获取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合格成绩(扫描PDF版)。

(2)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岗位要求具体专业、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网上报名时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说明具体专业、方向,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之一。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交。

4.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

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在淄博市市立医院网站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与签约

1.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2.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在淄博市市立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与公示

1.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首次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