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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公告(28人)
2021-03-22 21:45:19   地区:浙江   浏览: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4月21日9时—4月24日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4月24日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具体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4)。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应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23)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选调岗位(岗位代码024至027)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5)、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3、招聘(选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