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上半年重庆石柱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19 16:29:15   地区:重庆   浏览:0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类)》,卫生类岗位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笔试(高考范围与难度),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须笔试但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同时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按照“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1.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取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知识、卫生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教育类岗位:采取专业面试(即:试讲)+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项目分值各100分。面试时间为:专业面试(即:试讲)10分钟,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10分钟,专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教材分析、课堂掌控、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综合类总成绩=面试成绩

  卫生类总成绩=面试成绩

  教育类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综合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卫生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教育类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招聘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