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1-03-16 22:04:26   地区:福建   浏览:0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353099,22351969。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8987868。

  点击下载>>>

  2021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

  事业单位加分文件依据及有关表格.rar

  中共泉州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