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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连云港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4人)
2021-03-11 17:01:41   地区:江苏   浏览: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3月16日09:00-3月25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0518-85801778;

  中共连云港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0518-85804245;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0518-81088813;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18-85804636;

  连云港市教育局:0518-85822187;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0518-85802969;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18-85811227;

  连云港市民政局:0518-85573880;

  连云港市财政局:0518-85520604;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0518-85521732;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0518-85501629;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0518-85817241;

  连云港市水利局:0518-80826021;

  连云港市商务局:0518-85825715;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8-85681857;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0518-85825488;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18-85681160;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518-85815066;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8-85520678;

  连云港开放大学:0518-85820305;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8-85987050;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0518-85985567;

  连云港市总工会:0518-85400643;

  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0518-85831012;

  连云港市政府外事办公室:0518-85815445;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0518-85720076;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0518-82256003。

  考务技术咨询:0518-85826670(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2区21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14-16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2667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