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领取聘用通知书或不能按时办结报到手续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新聘用工作人员在泰兴市服务年限不满3年的,原则上不得调离本市。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若招聘单位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参公管理后,本次招聘人员不能进行参公登记,则此次招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
(三)特别提醒:泰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十、本公告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64117(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523-80735106(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664731(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人社局专栏)(www.taixing.gov.cn/col/col56795/index.html)
1.附件1:泰兴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2.附件2:泰兴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
3.附件3:泰兴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docx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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