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家组交流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出现同分,按考核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进行录取。
2、考察
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拟体检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核考察环节出现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原发布引才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七)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八)聘用与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引进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工作。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报名和资格审查组、考核组、纪检监督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引进工作的日常事务。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0356-2218776
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财务人事科:0356—6996220
本方案由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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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docx
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党组
中共晋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党组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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