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朔州市第二中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1-02-25 10:59:39   地区:山西   浏览:0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考察、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朔州市第二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在朔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面试教师岗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考官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5-9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4.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与资格复审等现场环节前,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现场环节。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朔州市第二中学校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朔州市人社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朔州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朔州市教育局负责将拟聘人选报朔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教师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朔州市第二中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朔州市教育局和朔州市第二中学校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