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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乳山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学历人才招聘简章
2021-02-01 11:50:50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专业考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不足8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五、签订拟录协议书

  与拟录人员签订《拟录协议书》,并向其预支付岗位保障金2万元。择业期内的拟录人员须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否则视为放弃,并按照违约处理;网签后要求解约的按照违约处理;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退还岗位保障金2万元。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硕士试用期1年,博士试用期半年,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取消该应聘人员本次聘用(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