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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宾市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考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聘人员公告
2021-01-18 21:47:39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试用期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月工资待遇不低于3000元,社保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三)用人单位每年要对受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开展评比活动。考核和评比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解聘。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4380933。

  八、附则

  本公告由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珙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手机和固定电话两种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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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缺疾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职位需求信息表.xlsx

  珙县人力资源市场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