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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企事业单位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01-15 21:42:11   地区:广东   浏览:0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企业按有关规定约定首聘服务年限和试用期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四)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干部三股(区人才办):0754-82770193;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84833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招聘查询网址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gdlonghu.gov.cn

  (六)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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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021年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2021年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