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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企事业单位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01-15 21:42:11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措施

  1.岗位聘用。区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推行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双聘制”。

  2.跟踪培养。市委、区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七、招聘方式和时间

  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方式,具体面试方式和时间另行公告。

  企业的博(硕)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灵活组织面试。

  八、招聘程序和要求

  1.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说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及近期个人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采取线下面试的,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线上面试的,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事业单位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6.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拟聘人选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