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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直接面试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2021-01-12 17:50:19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1日至2003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兴安县向阳路3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18722,邮箱地址:xaxrsj@163.com。

  报考人员请现场出具健康码,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填写《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士官士兵退出现役证、党员佐证材料、工作经历、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