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金华市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规培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2.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的;
4.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的。
五、疫情防控
1.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七日内(考试前)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新冠抗体检测阴性报告、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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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医院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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