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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市荣军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1-01-06 21:40:30   地区:山东   浏览:0

  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临沂市荣军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体检

  通过考试确定的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由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临沂市荣军医院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

  体检由临沂市荣军医院具体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临沂市荣军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由市荣军医院汇总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临沂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休制改革精神,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3、本次引进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组织认直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引进资格。监督电话:0539-8963765。

  4、本公告由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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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临沂市荣军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xls

  2、临沂市荣军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临沂市荣军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