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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郴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1-01-04 17:20:26   地区:湖南   浏览:0

  (2)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办法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5.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名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注意事项:①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②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必须于资格审查现场进行交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报考人员。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招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或有博士研究生报名参考的岗位,可对博士研究生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报考人员。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30分,起评分为60分,即在60-90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放弃、拒绝面试或未能完成面试答题的,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七名考官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