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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重庆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5人)
2021-01-02 19:50:41   地区:重庆   浏览:0

  1.艺体类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采取现场实作等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面试各项目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艺体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