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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晋中市太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名)
2020-12-22 16:52:12   地区:山西   浏览:0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0年12月22日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tgzp.net369.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tgzp.net369.cn),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大小3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其中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应签订并扫描上传《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文件为JPG格式,100K以下)。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备注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9日18:00

  资格初审由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1年1月8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月8日18: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10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将其转入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月11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9:00至1月11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1月11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