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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尾市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2020-12-21 17:12:29   地区:广东   浏览:0

  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退还;

  2.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考生报名表原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等各一式一份。

  3.报考政务服务中心的,汕尾市内户籍且长期居住在陆河县县城的提供居住地村(社区)证明。

  未予聘用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陆河县统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河口镇人民政府: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报考陆河县委政法委: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自理。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生获得聘用资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对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不满一年的,招聘单位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三)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府聘员的退休按国家法定退休年限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陆河县政府聘员管理办法》(陆河机编〔2019〕7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