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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12-15 11:16:02   地区:安徽   浏览:0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等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编内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提供伪造虚假学历学位、执业等相关证书证件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区人才办、区人社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2596137(区人才办)

  0559—2596311(区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560(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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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屯溪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zip

  屯溪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