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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合肥市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名)
2020-12-15 11:18:09   地区:安徽   浏览:0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如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为报考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远创人才网(http://www.18jobs.com)网站上进行公布。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远创人才网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经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及工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