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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潭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人才引进公告
2020-12-15 11:41:12   地区:湖南   浏览:0

  2.考核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考核内容:试教、技能操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教学能力、技能操作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4.考核成绩合成:

  考核成绩:试教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各占50%

  考核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操作成绩进行排名。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试教、技能操作各单项成绩均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五、体检

  (一)按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统一部署。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引进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市人社局审查。

  (二)公示

  经市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湘潭市教育局和湘潭人事考试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有关规定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核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2379188

  投诉电话:0731-5231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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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湘潭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