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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宝坻区妇产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0-12-14 16:42:25   地区:天津   浏览:0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顺延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区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天津市民生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宝坻区妇产医院相应岗位工作。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待遇,每月2150元(不含本人应缴纳的五险)。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等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需要对上述安排作调整的,将通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务电话:022-29241189022-59210605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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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宝坻区妇产医院公开招聘导诊员报名表.doc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