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人才公告
2020-12-10 22:08:17   地区:山东   浏览:0

  同一岗位通过复审多于30人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考察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公布。

  因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公示和聘用

  拟招聘人选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he.gov.cn/index.html)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等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1、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2、岗位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除考试系列外,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3、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挂职锻炼等工作,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4、招聘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报考外地机关事业单位。

  5、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五、纪律和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